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谭娟
近日,汝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,通过与司法所联动调解,快速化解矛盾,让当事人当场兑现赔偿,以司法温情守护了邻里和谐。
据悉,未成年人王某骑摩托车取快递途中,不慎撞倒邻村村民胡某,造成胡某左手手指及左脚脚趾骨折。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,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,胡某负次要责任。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,胡某诉至法院,要求王某及其父亲赔偿损失28077元。
调查中法院发现,王某所驾摩托车系其同学李某家所有,车辆登记在李某已故母亲名下,而李某父母早已离异,案件责任主体及背景相对复杂。考虑到王某父亲即将外出务工,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,承办法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,前往双方所在地的司法所,与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组织调解。
调解过程中,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,耐心释法析理,既明确了未成年人侵权后监护人的责任,也兼顾了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。最终,在法官的细致疏导下,双方达成一致:由王某及其父亲一次性支付胡某14000元,款项当场履行,案件圆满了结。
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,是汝城县人民法院践行“司法为民”理念、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下一步,该院将持续探索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路径,用快速、温情的司法服务,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法治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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